贵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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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2023年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七条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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