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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 广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2023年

    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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