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类怎么录取
安徽艺术类录取方式如下:
综合分计算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 50% + 专业统考成绩 × 2.5 × 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 70% + 专业统考成绩 × 2.5 × 30%。
录取批次
校考本科批次:主要录取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
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段和B段进行录取。
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特殊规定
艺术类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志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兼报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但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志愿。
建议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了解各批次的录取规则和要求,合理选择院校和专业,以确保能够被心仪的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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