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编导怎么录取
长沙学院编导专业的录取规则如下: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录取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采取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专业考试要求
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广播电视编导)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
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广播电视编导):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政策性加分
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1%以内。
录取批次
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二批。在湖南省外,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
综上所述,长沙学院编导专业的录取主要依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